作者: 來源: 發布日期:2018/6/5 16:36:06 訪問量:
農村飲水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贏脫貧攻堅戰、考核各級水利部門的一項重要指標。應水利部農水司和各地農村飲水工作主管部門實際工作需要,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中國灌溉排水發展中心、河北、山西等23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務)廳(局)等單位組成《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編制組,開展了標準編制工作。
《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在編制過程中,得到了國務院扶貧辦、水利部農水司和扶貧辦及中國水利學會的大力支持,各省(市、自治區)水利(務)廳(局)和相關單位及個人提出了寶貴修改意見。經過多次審查審定,最終形成報批稿,通過了中國水利學會理事長專題辦公會議批準,《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于2018年3月29日正式發布,2018年6月1日實施。
該標準在水利部、衛生部2004年發布的《農村飲用水安全衛生評價指標體系》基礎上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共分為8章,規定了水量、水質、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證率4項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指標及其評價標準和方法,更加切合當前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實際。
《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為團體標準,經政府及有關部門采信后可作為農村居民飲水安全評價工作的技術依據。標準的發布實施,為指導各地科學開展農村居民飲水安全評價和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精準識別工作,扎實推進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建設,更加聚焦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確保“十三五”期間全面解決貧困人口飲水問題提供了很好的技術支撐。
附件:農村飲水安全評價準則(TCHES 18-2018).pdf